目標!
響應政府制訂各式專項人員考照政策,藉由教練訓練課程,學習水域救援技巧及吸收新知技能,培訓SUP(業者)開放水域救援人才,順利取得SUP教練證照。
對象!
對SUP活動有興趣的民眾均可參加,年滿18歲以上高中(職)或同等學歷。
一、依據:教育部體育署及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非亞奧運運動項目教練、裁判講習與授證實施計劃辦理。
二、目的:響應政府制訂各式專項人員考照政策,藉由教練訓練課程,學習水域救援技巧及吸收新知技能,培訓溯溪(業者)開放水域救援人才,順利取得立槳教練證照。
三、主辦單位:山嵐野趣
四、承辦單位:山嵐野趣
五、協辦單位:山嵐野趣
六、活動日期:課程2天, 實習日1天 ( 共3天 )
七、活動地點:室內課-水門活動中心(暫定) 戶外課-大鵬灣帆船基地(暫定) 實習課-大鵬灣帆船基地(暫定)
八、參加資格:(一)年滿18歲以上高中(職)或同等學歷,對衝浪、立槳活動有興趣的民眾均可參加。
九、近三個月內核發之良民證且無下列之罪章情事;具外國籍者,應檢附原護照國開具之行為良好證明文件。 1.犯傷害罪章,但其屬過失犯,不包括之。 2.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訂之罪,妨害風化罪章及妨害自由罪章。 3.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。 4.犯殺人罪。 5.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辦法相關規定。
SUP歷史發展
SUP器材簡介
SUP教練守則
SUP活動簡報 內容包含:體能訓練法、運動基本技術、指導技術、運動傷害防護
SUP平靜水域技術分析及場域選擇
SUP動作術科教學
SUP證照考核
1、 本課程為六人開班,若無達開班人數,將電話通知,並改期到確定開班時段。
2、 無提供交通、住宿、餐點。
3、 個人立槳裝備請自備,無裝備可於第一天向教練登記租借。
4、學員請假室內課以一小時為限(立槳戶外課不得缺席),未能完成全部課程,本會僅能發給研習時數證明(本課程為區域性規畫開班,無法補考、補課)。
5、若遇颱風或人力不可抗拒之天然災害,本單位有權宣佈取消、延期等相關事宜。
6、請自行考量身體狀況,如有心臟病、高血壓、癲癇、暈眩、孕婦等不適合參與運動訓練之疾病,請勿報名參加。
7、參與者立槳活動進行中,應於教練或指導人員指定之路線範圍內行走,教練或指導人員並應隨時注意參與者之活動情形,不宜有落單或單獨行走其他路線之情事。
1、集合時間:08:30
2、上課期間請將手機轉為震動,請勿攜帶寵物及小孩等不相關人員來上課。
3、立槳活動應注重環境保護,禁止學員、教練或指導人員及其他人員丟棄物品、垃圾或廚餘等,以保護自然環境生態及水資源。
4、本研習依實際情況、學員能力程度或天氣環境,本會保有更動研習地點或課程內容之權利。